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管沟及
清淤系统G107国道一体化泵站询比采购公告(广泛公开)
一、采购文件信息
1.1 采购文件名称: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管沟及清淤系统G107国道一体化泵站询比采购(广泛公开)
1.2 采购文件编号:HY-24-05-CG-31
1.3 采购文件日期:2026 年 06 月 10 日
二、采购人信息
2.1 采购人名称: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吉林街11号
2.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嘉杰 电话:17779086897 邮编:430081
2.4 网址:http://www.my-hy.com/
2.5 采购监督人及电话:何主任 027-50189598
三、采购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所需的一体化泵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广泛公开)。
四、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4.1 项目概况:1、配套新建华阳路、107国道、仁和街、东兴街、盛福大街、燕邑路6条道路雨水管道及方沟共17489.9m。桃园路、冠云路、结义路和尚公街新建5座强排泵站。
4.2 项目地点:G107国道。
4.3 采购内容:一体化泵站采购。
五、采购需求
5.1 本次采购需求量:图纸内要求的一体化泵站5座。实际使用规格及参数要求以最终确定的图纸为准。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3 交货期:以采购人通知日期为准。
5.4 结算方式的要求:
1) 结算方式:按照实际送货量乘以最终审定含税单价结算。
2) 计量方式:按供应商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实际数量计算所供货品总量;需买方施工员、材料员对所供货物的规格及数量进行书面确认。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半年内成立的新公司不予以接受)
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参与采购活动。
6.3供应商未被列入总承包方合格供方黑名单且在信用中国、天眼查等网站中信誉良好。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参与采购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4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5 请注意采购需求的叙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认为充分理解并完全满足了采购需求。
采购人: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