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国博三小桩基工程预制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 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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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国博三小桩基工程预制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人:本站   发布日期:2019-03-20

一、招标人: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汉阳国博三小桩基工程预制管桩项目

三、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四、项目概况:PHC-AB-500-125型预制管桩约2.5万米。

五、承包范围:预制管桩供货

六、承包方式:在工期内保证供货量、保证质量、保证不涨价不调增单价、保证现场出现爆桩赔.

七、技术要求:

1、执行GB13476-2009标准;如果招标方对管桩质量有疑问时,则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双方确认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相关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不合格,由中标方赔偿招标方因此造成的工程经济损失及检验等相关费用,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等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2、材质证明书:材质证明书随货及时送到工地

3、服务质量:应承诺严格执行招标方随时提出的计划要求,并对我方关于质量配合等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4、实验和检验: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实验、检验。

八、运输、装卸及交付:

1、运输、装卸: 中标方运货至招标方工地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管桩码放整齐,卸车费用中标方承担。

2、交付时间供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严格按需方进场计划单所约定进场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如违约二次,需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供货方供货,供方不得提出异议。因供方供应不及时给需方导致的损失,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九、付款方式:

一票制:即承包人先开发票到发包人公司办理手续后付款(需接收承兑汇票),付款后在货款不足时提前开票并到发包人公司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不允许私自做废发票,若出现此类情况则视为你方解除合同,我方有权追究你方责任和我方损失。

十、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能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主要供货业绩。

3、投标人需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同时确定产品质量和数量。

4、投标人供货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取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企业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主要供货业绩。

3、本次采购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同时确定产品质量和可供货数量。

4、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5、报价清单。

十二、投标人须根据我司提供相关资料,综合考虑现场施工条件后自主报价。报价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密封后递交至招标人成本管理部。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 3 24 16:00  时。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吉林街11号。

十四、开标、评标

1、开标: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2、评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评标并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最低价中标,不排除二次议价最低价中标)。

 

 

                               招标单位: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786327860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